舞钢市法院荣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3-04-28   浏览次数:

 

近日,从河南省妇联传来捷报——舞钢市人民法院喜获“2012年度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该院立足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践行为民精神,多措并举,依法有效保障了辖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一、根据妇女儿童案件特点,立足辖区实际,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民一庭设立 “妇女儿童合议庭”。坚持依法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平台。

二、在辖区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去年该院32名法官兼任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技校等学校的法制副校(园)长。深入校园开展普法讲座30余场,现场开庭20余次,向5000多名学生提供教育机会,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欢迎。

三、开设“绿色通道”,发挥立案窗口服务功能。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饮水机、便民服务台、诉讼指南等,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将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纳入无条件立案范畴;对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纳诉讼费的妇女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政策。

四、每年“3.8”、“12.4”、“6.1”等特殊节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走向街头”等活动,宣讲《妇女儿童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提高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去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三次,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舞钢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