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180名“两癌”贫困母亲发放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

  

  日前,我市2019年“阳光母亲”“两癌”救助金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各级妇联通过集中发放、入户慰问看望的形式,把180万元救助金送到了180名贫困“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妇女手中。

  近年来,河南省妇联持续实施“阳光母亲”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计划工作,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健康扶贫,为我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宫颈癌、乳腺癌贫困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使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两癌”妇女得到及时救助,使更多的女性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此次,我市争取到项目救助金180万元,救助了180名妇女。为将“阳光母亲”专项救助金发放到农村最贫困、最需要的患者手中,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各县(市)区农村,通过认真调研摸底、逐一登门核实、登记造册、审查核定、上报审批等程序,确定了180名救助对象。其中,汝州市59名、舞钢市1名、宝丰县24名、郏县60名、鲁山县23名、叶县7名、湛河区2名,石龙区3名、新城区1名。市妇联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逐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救助回访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救助取得精准实效。



  关注贫困患病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和实施“贫困母亲救助项目”是健康扶贫的重要举措。自去年以来,平顶山市各级妇联积极行动,大力宣传,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我市“两癌”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组织了“母亲健康快车”、“农村妇女免费健康检查” 、“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关爱贫困母亲”等公益活动,扩大“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力度,倾情倾心倾力帮助贫困妇女。截止目前,全市先后为近6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筛查,争取到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省妇联“阳光母亲”两癌救助基金850万元,救助患癌贫困妇女8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