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活动在我市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08-11-26 浏览次数:
根据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通知要求,市妇联立即行动起来,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牵头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新高潮,深入开展妇女“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与11月8日在《平顶山日报》头版发表专题新闻,以此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帷幕。
《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以来,市妇联对此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促进妇联干部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摆到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掌握《实施办法》的修改原则和主要内容,提高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在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中,市妇联将其作为主要内容,向妇女群众宣传,发放妇女法律资料上万份,咨询群众近千人。二是开展《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巡回辅导,邀请法院女法官、女律师为社区、村、企业的妇女群众、女职工进行专题学习辅导,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三是组织妇女参与全市的“《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妇联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周密安排,努力使竞赛活动成为妇女群众学法、知法的过程,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通过竞赛,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学习、遵守、运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广大妇女群众、广大家庭通过学习竞赛,有效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调动了她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同时各地基层妇联组织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学习和竞赛活动。汝州市妇联召开全市妇女干部会议,研究部署《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并在汝州市电视台滚动播出《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叶县妇联于11月12日在新文化广场开展《实施办法》宣传一条街活动,全县12家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共展出版面12个、横幅42条,发放资料万余份,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提高妇女及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服务和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