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0-04-13   浏览次数:


    为深入了解自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及权益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4月7日—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枝率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教工委委员、法工委主任等13人组成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到叶县、湛河区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丽,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领导干部严寄音也参加了执法检查。
    4月7日,在叶县,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叶县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与女乡党委书记、人大代表、企业女职工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叶县隆鑫摩托车公司、叶县供电总公司。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叶县在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指出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女性参政层次低、领域窄等。建议他们,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丽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畅谈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制订的时代背景,及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体会和感受。她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力度。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妇女素质,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月8日,在湛河区,在听取了情况汇报、进行座谈后,检查组认为,湛河区各级政府坚持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有力地推动了妇女事业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但是,湛河区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比例不达标、男女科级干部不同龄退二线等问题。建议湛河区制定、细化、落实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的政策、条例;努力做好引领妇女创业就业的工作,以妇女的经济独立促进她们政治的独立;并切实落实好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女干部的政治待遇等问题。区领导一致表示,要通过这次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认真梳理,认真研究,认真落实,以有力的举措和实实在在的行动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