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督查三门峡市妇女儿童“两规划”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0-07-30 浏览次数:
7月27-28日, 平顶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延杰一行7人组成督导组,对三门峡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平顶山市督导组在三门峡督导期间,听取了三门峡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张晓燕同志关于三门峡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成员单位领导也分别对本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进行了汇报。督导组实地考察了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外国语中学、市社会福利院、香山红叶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西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等8个单位。督导组所到之处,听取了各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查阅了三门峡市妇儿工委和相关单位实施“两规划”的文档资料。
两天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督导组全体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致认为,三门峡市各级领导对“两规划”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并带领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7月28日召开的反馈会上,平顶山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梁丽萍同志代表督导组,首先肯定了三门峡市在实施两规划中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她指出,三门峡市实施“两规划”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到全市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在实施规划中做到了“十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妇儿工委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两规划”统计监测评估到位;妇女儿童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到位;出台相关政策到位(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10余个,为实施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人大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到位,促进了该法的贯彻落实。二是妇儿工委措施有力。自2001年以来,在《三门峡日报》刊登市领导署名文章和开展答记者问活动,制作或刊登“巾帼风采录”、妇联网开辟了“妇儿规划”专栏;举办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业务培训班、编发妇女儿童工作信息、法律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实施“两规划”。在工作中着力打造工作品牌,全面实施了“四大工程”:即素质工程、保健工程、人才工程、帮扶工程,切实做到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以素质课堂为依托,开展各类妇女培训,提升了广大妇女整体素质和就业的能力;积极实施“降消”项目,在全市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在农村地区推广新接生法,有力地保障了母婴安全。坚持抓早、抓小、抓妇女人才的培养。积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助学活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网络;开展包村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共投入财政贴息资金899万元,投放贷款37277万元,开发科技项目68个。 “关爱女孩”、“金秋助学”、“春蕾计划”、救助贫困女大学生、失辍学女中学生及贫困妇女儿童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妇女儿童中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有力推动了“两规划”整体推进。
同时,针对三门峡市在两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三门峡市经济发展态势好,各方面的条件得到改善,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二是不断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锻炼、选拔、任用的工作力度,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三是继续做好妇女就业工作,加强对妇女的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再就业机会。同时,建立维权长效机制,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两规划”的互查工作,大家既增进了友谊,又交流了工作,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全面实现“两规划”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