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婚恋观是怎样形成的
发布时间:2013-10-22 浏览次数:
编者按
中国的婚恋问题从未像现在这样,成为媒体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时代的婚恋观,折射出人们的社会观念,反映社会现实,交织着各种社会问题。在当今社会,传统婚姻形式不再是个人的唯一选择,婚恋观呈现出复杂多元的形态。究竟当下的婚恋观是如何形成的?社会变迁对婚恋观产生了哪些影响?婚姻功能的历史演变与当下婚恋观的形成有何关系?女性是不是现实婚恋观的“罪魁祸首”?本期,我们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多元婚恋观乃社会变迁的产物
长期以来,老百姓的婚恋都是一个比较私密的话题。如今,婚恋逐渐跨出私人领域,迈入公共空间。不论是“剩男剩女”的大行其道,还是“富豪相亲会”的甚嚣尘上,抑或是娱乐明星的分手“传奇”,婚恋成为一场以情感之名的社会焦虑。
层出不穷的婚恋话题,不过是婚恋观的外部投射。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婚恋观日益多元。换言之,婚恋观的演变,是公众对当下经济、文化和社会变迁的一种回应与策略,是社会转型整体之痛的缩影。
首先,婚恋商品化和市场化,使得婚姻进入的成本大为提高。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聘礼,抑或是置办酒席,婚姻的“门槛”不断提高,一般的城市家庭需要拿出两代人的积蓄才能完成这一目标。在商品化进程中,金钱成为情感表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甚至成为衡量生活好坏的重要标准。于是,对所谓更好生活的追求,不断浸润甚至异化了人们的婚恋观,让部分人的情感生活变得庸俗而乏味,滋生出“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后笑”的极端个案。
其次,社会联结纽带的松弛,让家庭本位逐渐转向个人本位。在传统婚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某种意义上就是家庭本位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原子化、利益碎片化、价值观念多元化,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逐渐得到强化,人们更加关注主观感受和婚姻生活的质量,在婚恋活动中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与话语权。从这个角度上说,婚恋观的多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时代进步的产物。
此外,社会流动受限,导致“门当户对”的阶层内婚姻越来越流行。面对日益分化的社会结构和高度不确定的市场,人们在择偶的过程中会谨慎地考察对方已有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评估。阶层渐趋固化,使得“门当户对”的阶层内婚姻一方面因匹配性、稳定性高而受到部分人的追捧,另一方面也让一部分条件差的草根人士感受到强烈的剥夺感。
沉重的现实,让一些父母发出“谁来娶我的女儿”的呼号,也让一些青年人萌生“去哪里安放我的情感”的惆怅与失落,这样的无奈与艰辛,是当前部分人婚恋困境的一个缩影。尽管如此,人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美好情感的追求。相亲活动常态化也好,“半裸婚”也罢,为了寻找到生命中的那个人,为了“在一起”,人们不断付出,直至最终收获。
总之,多元婚姻观是社会变迁的产物,是一种正常现象。与其抱怨与批评,不如包容与理解;更重要的是,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失去对美好婚恋的信心与希望。(杨团团)
婚恋观是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
在社会现阶段,婚姻仍是一个重要问题,无论最终是否选择婚姻,或者选择何种形式的婚姻,关于婚姻的考虑都难以逃避。
众所周知,婚恋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人们据此来选择自己的婚姻状态。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家庭环境、文化背景、人生历程、社会经验不同,三观必然千差万别,反映到婚恋观上,自然呈现出多种形态及样貌。
在当今中国,我们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和现实等各种途径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婚恋选择,有“有情饮水饱”的“爱情至上主义”,有“克己复礼”的禁欲主义,有“物质高于一切”的拜金主义,有“只要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的潇洒主义……我们越来越发现,所谓“标准”的婚恋模式并不存在。
这,正是开放社会下的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
由于每个人对于婚姻的定义不同,有些人选择利用婚姻关系改变家庭、命运,有些人则对此嗤之以鼻,无可厚非的是无论作出什么样的选择,我们都无权干涉他人。这世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婚恋形式,我们并不认同,但这不能成为轻视或者鄙视他们的理由。那些用自己的婚恋观来观照并“谴责”他人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因为你的选择不应成为别人的标尺。
我认识一位非常优秀的漂亮女性,她每次的恋爱对象都很丑,家境也不好,没有钱,她最后决定结婚的对象除了有上述“瑕疵”外,更重要的是比她大11岁。当我问她为何偏爱这样的男性时,她的回答是:“因为这个人让我感到安全,他能给我我想要的那种女王般的感受。”传统的观点总是认为“郎才女貌”才相配,这样的组合在世俗的眼光里,可能是大大的不幸,然而他们现在很美满,因为两个人都能在婚姻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的那次离婚潮,我的不少同学就是那次离婚潮的受害者。那时,离婚似乎成了成天吵闹的家庭的唯一“解药”,很多当时家庭解体的孩子后来在选择婚姻的时候,都会带有特殊的印记,比如倾向于选择成熟稳重、年龄偏大、经济条件好的另一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家庭安全感。如果不明白这些缘由就盲目地批评他们拜金或者有恋父情结,其实很缺乏包容。
我们无法控制别人的思想,因此也无法迫使别人拥有和我们相同的婚姻观。对于每个人而言,自有法度道德标准来规范他们超出人类接受能力的部分,我们没有权力用自己的思维来为他人编织所谓的婚姻标准。在我看来,拜金也好,爱情至上也罢,利用婚姻改变命运亦无妨,无所谓正确与不正确,也不要搞什么整齐划一的一刀切,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无论做何选择,只要不违背人伦法度,不伤害他人,都是值得尊重的。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开放和多元,现代人应该有包容的气度,应该善用换位思考的能力,理解和包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婚恋观,甚至保护那些拥有比较特殊婚恋观的“正常人”。(施有钰)
婚恋观的形成源于性别不平等的现实
提起当下的婚恋观,许多人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太现实,太功利。在众多关于婚恋现象的报道中,即使是对于婚恋现象的客观描述,车、房、收入等字眼也隐含着对“现实”“ 功利”的阐释。
而在对这种“现实功利”的婚恋观的拷问中,女性通常被认为是“罪魁祸首”,备受指责:房价上涨,专家称“丈母娘刚需是推手”;一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调查了300多人的“全国聘礼地图”在网上迅速走红,令众多网友感慨娶个媳妇好“昂贵”;各种“富豪相亲会”的报道中,详细描述富豪的择偶条件苛刻堪比“选妃”,肆意渲染甚至夸大应征女性的“趋之若鹜”;在关于单身人士婚恋状况的诸多调查中,女性在经济方面的择偶要求总是被刻意强调,“七成女性要求有房才结婚”“近九成受访女生不接受‘裸婚’”“18岁~25岁女性中有七成喜欢成熟稳重、有经济基础的‘大叔’”等数据比比皆是……种种直接或间接的鞭笞,不一而足。
在这样充满了强烈“道德谴责”的语境下,深层次的原因被掩盖了。究竟是因为女性太功利才导致了当下婚恋观的现实,还是社会现实的无奈迫使女性在婚恋问题上不得不更多地进行现实的考量?
当今社会是高度竞争的社会,竞争的根本内涵就是资源的竞争,升学名额、发展空间、招工机会,甚至于婚恋对象都演变成资源。女性是否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这些资源,是性别平等一个起码的体现。然而,女性目前仍处于相对弱势,从人生轨迹来看,每一环都无法站在与男性同等的位置上。因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许多女孩被剥夺了出生的权利;有幸出生了,却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不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就业时却因为性别的缘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就了业,职场的“玻璃天花板”导致她们无法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晋升机会;结婚生育后,却不得不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比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还要面对职业发展的停滞甚至中断;一旦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家务贡献难以得到补偿。
两性在以上诸多方面的不平等,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女性保护的不足,离婚后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实际操作困难,倒逼女性不得不在择偶阶段未雨绸缪,更多地考虑经济上的保障,这是无奈的选择。女性择偶现实,其根源在于性别不平等。一味地指摘她们现实、功利,甚至视为“现实功利”婚恋观的根源,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公平,是本末倒置。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根本上消除性别不平等,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规范和引导所有的政策法规,推进其在各个领域的落实,保障男女两性参与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和机会平等,才是治本之策。(莫兰)
从婚姻功能的历史演变看当下婚恋观
婚恋观通常指人们对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婚恋问题,看似个人私事,实际上是社会文化的反映。比如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夫一妻,婚后居住地点的选择等,都受当时社会文化的影响。正如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言:“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
中国的婚恋问题从未像现在这样,成为媒体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时代的婚恋观,折射出人们的社会观念,反映社会现实,交织着各种社会问题。在当今社会,传统婚姻形式不再是个人的唯一选择,婚恋观呈现出复杂多元的形态。究竟当下的婚恋观是如何形成的?社会变迁对婚恋观产生了哪些影响?婚姻功能的历史演变与当下婚恋观的形成有何关系?女性是不是现实婚恋观的“罪魁祸首”?本期,我们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多元婚恋观乃社会变迁的产物
长期以来,老百姓的婚恋都是一个比较私密的话题。如今,婚恋逐渐跨出私人领域,迈入公共空间。不论是“剩男剩女”的大行其道,还是“富豪相亲会”的甚嚣尘上,抑或是娱乐明星的分手“传奇”,婚恋成为一场以情感之名的社会焦虑。
层出不穷的婚恋话题,不过是婚恋观的外部投射。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婚恋观日益多元。换言之,婚恋观的演变,是公众对当下经济、文化和社会变迁的一种回应与策略,是社会转型整体之痛的缩影。
首先,婚恋商品化和市场化,使得婚姻进入的成本大为提高。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聘礼,抑或是置办酒席,婚姻的“门槛”不断提高,一般的城市家庭需要拿出两代人的积蓄才能完成这一目标。在商品化进程中,金钱成为情感表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甚至成为衡量生活好坏的重要标准。于是,对所谓更好生活的追求,不断浸润甚至异化了人们的婚恋观,让部分人的情感生活变得庸俗而乏味,滋生出“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后笑”的极端个案。
其次,社会联结纽带的松弛,让家庭本位逐渐转向个人本位。在传统婚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某种意义上就是家庭本位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原子化、利益碎片化、价值观念多元化,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逐渐得到强化,人们更加关注主观感受和婚姻生活的质量,在婚恋活动中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与话语权。从这个角度上说,婚恋观的多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时代进步的产物。
此外,社会流动受限,导致“门当户对”的阶层内婚姻越来越流行。面对日益分化的社会结构和高度不确定的市场,人们在择偶的过程中会谨慎地考察对方已有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评估。阶层渐趋固化,使得“门当户对”的阶层内婚姻一方面因匹配性、稳定性高而受到部分人的追捧,另一方面也让一部分条件差的草根人士感受到强烈的剥夺感。
沉重的现实,让一些父母发出“谁来娶我的女儿”的呼号,也让一些青年人萌生“去哪里安放我的情感”的惆怅与失落,这样的无奈与艰辛,是当前部分人婚恋困境的一个缩影。尽管如此,人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美好情感的追求。相亲活动常态化也好,“半裸婚”也罢,为了寻找到生命中的那个人,为了“在一起”,人们不断付出,直至最终收获。
总之,多元婚姻观是社会变迁的产物,是一种正常现象。与其抱怨与批评,不如包容与理解;更重要的是,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失去对美好婚恋的信心与希望。(杨团团)
婚恋观是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
在社会现阶段,婚姻仍是一个重要问题,无论最终是否选择婚姻,或者选择何种形式的婚姻,关于婚姻的考虑都难以逃避。
众所周知,婚恋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人们据此来选择自己的婚姻状态。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家庭环境、文化背景、人生历程、社会经验不同,三观必然千差万别,反映到婚恋观上,自然呈现出多种形态及样貌。
在当今中国,我们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和现实等各种途径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婚恋选择,有“有情饮水饱”的“爱情至上主义”,有“克己复礼”的禁欲主义,有“物质高于一切”的拜金主义,有“只要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的潇洒主义……我们越来越发现,所谓“标准”的婚恋模式并不存在。
这,正是开放社会下的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
由于每个人对于婚姻的定义不同,有些人选择利用婚姻关系改变家庭、命运,有些人则对此嗤之以鼻,无可厚非的是无论作出什么样的选择,我们都无权干涉他人。这世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婚恋形式,我们并不认同,但这不能成为轻视或者鄙视他们的理由。那些用自己的婚恋观来观照并“谴责”他人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因为你的选择不应成为别人的标尺。
我认识一位非常优秀的漂亮女性,她每次的恋爱对象都很丑,家境也不好,没有钱,她最后决定结婚的对象除了有上述“瑕疵”外,更重要的是比她大11岁。当我问她为何偏爱这样的男性时,她的回答是:“因为这个人让我感到安全,他能给我我想要的那种女王般的感受。”传统的观点总是认为“郎才女貌”才相配,这样的组合在世俗的眼光里,可能是大大的不幸,然而他们现在很美满,因为两个人都能在婚姻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的那次离婚潮,我的不少同学就是那次离婚潮的受害者。那时,离婚似乎成了成天吵闹的家庭的唯一“解药”,很多当时家庭解体的孩子后来在选择婚姻的时候,都会带有特殊的印记,比如倾向于选择成熟稳重、年龄偏大、经济条件好的另一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家庭安全感。如果不明白这些缘由就盲目地批评他们拜金或者有恋父情结,其实很缺乏包容。
我们无法控制别人的思想,因此也无法迫使别人拥有和我们相同的婚姻观。对于每个人而言,自有法度道德标准来规范他们超出人类接受能力的部分,我们没有权力用自己的思维来为他人编织所谓的婚姻标准。在我看来,拜金也好,爱情至上也罢,利用婚姻改变命运亦无妨,无所谓正确与不正确,也不要搞什么整齐划一的一刀切,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无论做何选择,只要不违背人伦法度,不伤害他人,都是值得尊重的。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开放和多元,现代人应该有包容的气度,应该善用换位思考的能力,理解和包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婚恋观,甚至保护那些拥有比较特殊婚恋观的“正常人”。(施有钰)
婚恋观的形成源于性别不平等的现实
提起当下的婚恋观,许多人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太现实,太功利。在众多关于婚恋现象的报道中,即使是对于婚恋现象的客观描述,车、房、收入等字眼也隐含着对“现实”“ 功利”的阐释。
而在对这种“现实功利”的婚恋观的拷问中,女性通常被认为是“罪魁祸首”,备受指责:房价上涨,专家称“丈母娘刚需是推手”;一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调查了300多人的“全国聘礼地图”在网上迅速走红,令众多网友感慨娶个媳妇好“昂贵”;各种“富豪相亲会”的报道中,详细描述富豪的择偶条件苛刻堪比“选妃”,肆意渲染甚至夸大应征女性的“趋之若鹜”;在关于单身人士婚恋状况的诸多调查中,女性在经济方面的择偶要求总是被刻意强调,“七成女性要求有房才结婚”“近九成受访女生不接受‘裸婚’”“18岁~25岁女性中有七成喜欢成熟稳重、有经济基础的‘大叔’”等数据比比皆是……种种直接或间接的鞭笞,不一而足。
在这样充满了强烈“道德谴责”的语境下,深层次的原因被掩盖了。究竟是因为女性太功利才导致了当下婚恋观的现实,还是社会现实的无奈迫使女性在婚恋问题上不得不更多地进行现实的考量?
当今社会是高度竞争的社会,竞争的根本内涵就是资源的竞争,升学名额、发展空间、招工机会,甚至于婚恋对象都演变成资源。女性是否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这些资源,是性别平等一个起码的体现。然而,女性目前仍处于相对弱势,从人生轨迹来看,每一环都无法站在与男性同等的位置上。因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许多女孩被剥夺了出生的权利;有幸出生了,却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不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就业时却因为性别的缘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就了业,职场的“玻璃天花板”导致她们无法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晋升机会;结婚生育后,却不得不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比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还要面对职业发展的停滞甚至中断;一旦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家务贡献难以得到补偿。
两性在以上诸多方面的不平等,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女性保护的不足,离婚后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实际操作困难,倒逼女性不得不在择偶阶段未雨绸缪,更多地考虑经济上的保障,这是无奈的选择。女性择偶现实,其根源在于性别不平等。一味地指摘她们现实、功利,甚至视为“现实功利”婚恋观的根源,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公平,是本末倒置。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根本上消除性别不平等,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规范和引导所有的政策法规,推进其在各个领域的落实,保障男女两性参与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和机会平等,才是治本之策。(莫兰)
从婚姻功能的历史演变看当下婚恋观
婚恋观通常指人们对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婚恋问题,看似个人私事,实际上是社会文化的反映。比如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夫一妻,婚后居住地点的选择等,都受当时社会文化的影响。正如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言:“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