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概念的实践

发布时间:2006-12-22   浏览次数:

      如何理解“社会性别”概念和“男女平等”概念之间的差异?     有人认为“男女平等”已作为基本国策提出,为什么还要提“社会性别”?“男女平等”要比“社会性别”接近国情,更容易接受。“社会性别”与“男女平等”这两个概念到底有没有差异?是否可以通用?,即我们在谈“男女平等”时,用的是什么标准。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把男性的价值观和男性的文化作为标准,也就是说,让女性像男性一样,有同样的机会,这就是男女平等。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社会道德标准、价值观念都是以男性为核心建构起来的,在这种体系之下,如果不清理以男性为中心的知识体系来谈男女平等,要求女性和男性一样,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且往往对女性是不公平的。例如,50年代政府提倡女性走出家门,对女性的确是一场革命,也是实施男女平等的具体措施。潜在的影响是,在男主外、妇主内的两性分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时候,提倡女性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工作,忽视鼓励男性参加家务劳动,无疑给女性增加了负担,这对女性是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无视性别差异的平等。因此,当我们说男女平等时,要看是在什么层面上。如说“机会平等”时,机会对每个人首先是不一样的,特别对男性和女性是不一样的。女性要获得和男性一样的成功,要比男性付出得更多,这里很难准确运用平等这个概念。而用“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思考两性关系,应付地发现原有知识体系中引发的问题,一些大家都已习惯、觉得很正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