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6   浏览次数:

                           平政妇儿工委字[2006](16)
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省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意见》(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6年11月 
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管理事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级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教育、妇联、团委、工委、公安、司法、文化、财政、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为加强部门分工合作,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卫生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成立平顶山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组。妇联儿童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通过联合有关方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察制度等,依法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利,防止意外伤害或人身侵犯,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建议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督察重点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十一五”规划。    
      二、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本地本部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把留守儿童问题提到政府桌面上,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各方面和各层次人士对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利的关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共同解决。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研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由市政府妇儿工委统一制作调查问卷,以县为单位,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教育、民政、计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开展一次认真、过细、全面的摸查,摸清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日常生活、其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临时监护人的困难和要求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档)。农村中小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登记制度,逐一将“留守学生”家庭、家长、其他监护人、学生个人等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全面掌握学校“留守学生”现状和动态发展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子学籍管理工作,跟踪掌握本地“留守学生”情况。要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留守儿童”情况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为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做实事
      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村委会、居委会、人民团体、工商企业、机关单位、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扶助弱势群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倡导当地企业家、致富能手和有条件的学校开办寄宿制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同时对农村留守儿童要进行有效的教育与管理。鼓励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结对子”,通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城市家庭和留守家庭的互动,让城市孩子了解、体味留守儿童的艰辛与努力,同时也让留守儿童接触、学习城市孩子的知识与长处,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从而搭建一个共同关注的平台。市妇联儿童部可与平顶山晚报组织一系列的仪式和活动来促进这个平台更好的运作。通过这些活动,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关爱的天空。      
      五、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内部相关工作,切实发挥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大力加强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作用。通过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教务日记,定期开展教师与“留守儿童”“谈心日”活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成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对重点“留守儿童”实行结对帮扶,全程跟踪教育。
    (二)做好学生团队工作,建立互助互爱的同学关系。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及同学间“一帮一”、“ 手拉手”等互助交流活动,增进“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建立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友爱亲密关系。 
    (三)努力做好监护人工作,形成家庭学校共管合力。
      一是要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利用家长会、重大节假日家长回乡之机举办培训班、教师深入监护人家中面对面交流沟通等形式,提高监护人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知识和能力,增强他们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督促他们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与学校一起共同关爱和培育“留守儿童”。
      二是要加强与监护人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学校和老师要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联系,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及时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行为、情感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及时化解矛盾,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促进,形成合力。
      三是要鼓励和支持“留守儿童”与外出家长建立沟通机制,通过亲情书信、亲情电话、节假日团聚等方式,增强相互间的沟通和情感交流,化解长期分离造成的交流缺失和情感缺失。各地应结合实际,尽可能为双方的沟通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专项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
      广大农村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门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留守”的能力。一要加强“留守儿童”日常学习的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和主动性,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按照国家加强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纠正部分学生的不良行为,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增强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三要加强生存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识别风险,自我救险能力,培养独立生活习惯,增强独立生活意识和能力。
    (五)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工作。这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城镇解决好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就会相对减少,更为重要的是,会激发进城务工人员关心子女健康成长、重视子女学习教育的积极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为农民工子女就学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科学合理确定就读对象,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作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工作,从一个侧面做好“留守儿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