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07-06-01   浏览次数:

           为庆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同时使新法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市妇儿工委办抓住“六一国际儿童节”这一有利时机,于6月1日上午组织了由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牵头,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市人大副主任王改枝、市政协副主席郭松霄、市妇联主席师戌平、团市委书记陈英杰等领导同志参加了活动。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日报社现场采访并及时进行了报道。

《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宣传活动开幕式

市人大副主任王改枝、市政协副主席郭松霄及相关单位领导观看宣传内容

      上午8时,活动正式开始。35个单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制作宣传版面,150余块版面有秩序的摆放在建设路两旁。其中,市司法局制作的版面详细介绍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情况,为未成年人维权指明了方向,并且摆设了4个咨询台,为群众答疑。市卫生局把“保护未成年人,降低出生缺陷率”作为宣传版面的主要内容,从保障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出发,利用咨询台为儿童提供测体重、测智商等服务。市教育局更多的从学校保护的角度出发,制作了4块版面,更加详细的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团市委组织各区团委进行了宣传,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政协副主席郭松霄、市人大副主任王改枝及相关单位领导观看了各单位的宣传内容,并给予高度的评价。
      上午9点,由市妇联、市卫生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相关同志对宣传版面情况进行了评比,其中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教育局等14个单位获得了一等奖,市残联等7个单位获二等奖,市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