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亲情家园简介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
一、 家园性质
各级妇联组织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本着方便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或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当地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留守儿童50人以上),以基层干部、教师或志愿者为骨干力量,建立的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活动的场所。
二、基本功能
“留守儿童亲情家园”的基本功能主要是及时了解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协助留守儿童家庭和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与保护并负责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培训;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为他们在业余时间提供学习、娱乐、活动的温暖港湾,使他们在学习、生活、思想、心理健康、情感交流上得到关怀与帮扶。
三、具体设施
“留守儿童亲情家园”有明显标牌,有固定活动场所,有完善设施,有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有心理咨询交流平台,有教师或志愿者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有开展活动档案。其中基本设施做到:一部亲情电话(磁卡电话),两台电脑(能上网和视频),一台电视机,一台影碟机(DVD),一千册儿童少年读物,一套文体活动器材,配套设施为桌椅、书架。
四、规范管理:
“留守儿童亲情家园”有1—2名专人长期负责日常管理,有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活动,为留守儿童服务。
“留守儿童亲情家园”作为市妇联关爱留守儿童的阵地,是各级妇联组织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着方便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则,以基层干部、教师或志愿者为骨干力量,建立的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活动的场所。首批20所“留守儿童亲情家园”覆盖了全市各县(市、区),按照统一制定的《建设标准》、《运行管理制度》、《家园简介》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还联合了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实施了“心理健康项目”,每个“留守儿童亲情家园”都有完善的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档案,对其心理状态有系统的描述,并随时掌握变更情况。